公路安全評價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和第三方評價機構的資質范圍。實施公路全過程安全評價以來,交通運輸部就安全評價的機構、資質、業務范圍,以及評價項目管理等發布了諸多規定,如:2016年4月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實施的行業標準《公路項目安全性評價規范》(JTG B05-2015),該規范編制組釋義說明了公路安全評價單位的資質主要是指具有工程設計資質(設計綜合或者公路行業)或者工程咨詢資質(公路專業)。交通運輸部下發《涉路施工行政許可服務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交公便字〔2018〕202號),擬明確《報告》的編寫單位應當具備所涉及公路等級相符合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或者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資質范圍。
根據以上解讀可以理解,開展公路安全評價需要具備的資質非常明確,就是應當具備所涉及公路等級相符合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或工程咨詢(公路專業)資質(資信),若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明確的資質規定,可以參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