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監管云"建設工作方案
2019-01-08


為切實加強和改進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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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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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緊緊圍繞省"十三五"規劃綱要特別是公共安全、生產安全、科技創新和交通運輸發展等規劃,瞄準一流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充分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實現聯動融合、開放共治,打造現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為全省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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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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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規劃,協同推進。從戰略性、全局性和系統性出發,緊密結合省情,加強頂層設計,明確總體目標和路線圖、時間表,適度超前,分類分級分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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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深化系統治理、源頭治理,打破部門壁壘,充分整合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共享各類基礎設施和信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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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標準,規范實施。遵循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充分考慮系統兼容性,統籌規劃數據采集設備與基礎平臺、數據庫、應用系統建設的標準一致和同步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全域流通、全時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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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設目標。到2019年,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道路交通安全監管云(以下簡稱"道安監管云"),實現資源配置能力、公共決策能力、行業監管能力、公共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全省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公路交通實現動態實時管控、道路交通安全指揮調度實現扁平化和可視化、道路交通安全態勢分析研判實現精準化和智能化,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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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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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設道路交通安全數據資源中心。整合公安、交通運輸、保險、安監、氣象、教育、通信等行業資源以及百度、高德等互聯網企業社會資源,建立數據融合共享體系,構建道路交通安全數據資源中心,加強數據采集、應用和分析,為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提供基礎支撐。(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安監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湖南保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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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設省、市兩級道路交通安全數據資源中心。以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現有人口、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數據為基礎建立數據庫;以物聯網技術為支撐,采集、整合交通路網、監控設施、交通標識、停車場、加油站、服務區及安全監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重點運輸企業等靜態數據資源建立輔助分析庫;以實時交換、采集為手段,建立路面狀況、通行流量、氣象條件、客運班線、移動通信、車聯網數據等動態信息庫。縣市區原則上使用省、市兩級資源中心數據,不再單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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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設省級道路交通安全數據資源共享目錄體系和共享交換體系。依托省道路交通安全數據資源中心提供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的數據共享服務,發揮資源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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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設道路交通安全監管云計算中心。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統一云平臺,采用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建設省道路交通安全監管云計算中心。(牽頭單位: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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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設架構完整、安全可控的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基礎支撐平臺,實現計算、存儲、網絡等資源的統一管理和高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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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運用分布式計算、流式計算、智能分析和數據倉庫等先進技術,建設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大數據支撐平臺,為海量數據關聯分析、碰撞比對、挖掘應用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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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數據應用平臺。依托"道安監管云"大數據支撐平臺,各部門、行業結合自身需求,全方位、多視角、深層次開展數據挖掘應用,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湖南保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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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研發道路交通安全大數據、智能化研判分析系統,及時掌握各類交通要素增長態勢和變化趨勢,為交通組織管理、交通事故預防、交通執法監督、民眾出行服務、交通綜合治理等提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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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開展各類大數據示范應用,建立多維交通事故關聯數據挖掘模型,通過對駕駛員、車輛、道路、天氣、時間等因素來分析判斷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進行提前預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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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研發大數據可視化展示平臺,通過數據大盤實現情報研判、預測預警、輔助決策、出行誘導等集成化、可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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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研發監控視頻檢測分析系統,開展對海量視頻資源的檢索和智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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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建設綜合接入和業務協同平臺。基于省道路交通安全數據資源共享目錄體系,按照安全可控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和搭建共享服務平臺,實現綜合接入和業務協同。(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安監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湖南保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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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直部門間數據共享由省電子政務外網統一云平臺提供綜合接入和信息交換,并統一接入"道安監管云"安全接入邊界網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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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道路交通視頻監控數據、圖像以及各類互聯網企業等社會數據資源,由業務需求方和資源提供方采用協商一致的方式接入數據資源,并按統一規范標準接入"道安監管云"安全接入邊界網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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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照資源共享、安全可控的原則,建設跨部門業務協同平臺,建立跨部門工作協同機制,發揮各部門、各行業的優勢,共享大數據研判分析成果和資源中心數據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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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建設道路交通安全綜合防控平臺。以公安交通指揮情報中心(指揮室)和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點為依托,構建省、市、縣三級互通,情、指、勤三位一體的道路交通管理指揮調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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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市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主體,建設市級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并實現與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對接;改造升級市州已建公路卡口、視頻監控、流量檢測等各類基礎應用系統,統一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牽頭單位:省公安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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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快推進市州、縣市公安交通指揮情報中心(指揮室)建設;分期分批開展高速公路、國省道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點及其配套科技信息設施建設。(牽頭單位:省公安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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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設省級氣象數據處理中心和高速公路、國省道氣象條件監測設施,并在省、市兩級實現與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數據共享。(牽頭單位:省氣象局;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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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構建情報主導警務、警路協同管控的工作機制,共同打擊車輛涉案、交通違法、超限超載、偷逃通行費等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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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建設道路交通視頻聯網監控平臺。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則,加快推進道路交通視頻聯網監控平臺建設,實現相關安全監管部門資源共享。(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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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在歸集本系統道路交通監控視頻資源的基礎上,建設和依托視頻聯網共享平臺,實現交通運輸、公安、安監等部門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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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入推進高速公路、國省道交通視頻監控系統和事件檢測系統建設,實現與視頻聯網共享平臺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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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道路險要位置、易堵路段分流位置建設實時警示、誘導等設施,深化道路交通視頻監控資源與互聯網、智能終端的融合應用,為廣大交通參與者提供出行誘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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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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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道安監管云"建設時間為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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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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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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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建設省道安監管云計算中心一期項目,為大數據示范應用提供基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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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建設省道安監管云數據中心。實現公安機關內部數據,交通運輸、保險、安監、氣象等部門數據,以及百度、高德等互聯網企業的社會資源數據三者間的整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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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開展一期大數據示范應用系統研發,實現可視化展示應用。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態勢監管、駕駛人交通信用評價、道路未來路況預測、"兩客一危一校"等重點車輛監管和重點客貨運企業安全監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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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完成25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點及其配套科技信息設施建設;每個市州轄區高速公路設置1條以上區間測速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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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⑸高速公路濃霧團霧高發路段和易結冰橋梁、路段的氣象條件監測設施安裝數量達50套以上,實現氣象監測數據與省級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的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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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⑹實現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含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已建和在建道路交通監控視頻資源共享;以國家主干高速為重點,完成800個點位的高速公路交通視頻監控和事件檢測系統建設;在道路險要位置和易堵路段建設警示、誘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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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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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建成市級公安交通指揮情報中心,完成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建設,縣級公安交通指揮情報中心(指揮室)的建成比例達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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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每個縣市區完成1個以上國省道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點及其配套科技信息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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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按照平均每40公里一個點位的標準(優先覆蓋危險路段和農村集鎮)開展國省道交通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實現交通運輸、公安、安監等部門視頻監控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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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國省道濃霧團霧高發路段和易結冰橋梁、路段的氣象條件監測設施安裝比例達40%以上,實現氣象監測數據與市級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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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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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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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根據資源消耗情況和業務需求,在一期項目基礎上擴展省道安監管云計算中心規模,滿足二期大數據應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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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進一步拓展數據共享渠道,豐富信息資源內容,提高共享程度;開展二期大數據應用系統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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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新建25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點及其配套科技信息設施;每個市州轄區高速公路新增1條以上區間測速路段;以交通流量大、安全隱患多的高速公路為重點,新建800個點位的交通視頻監控和事件檢測系統;逐步完善道路險要位置和易堵路段的警示、誘導設施。實現通過互聯網、智能終端等途徑提供出行誘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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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高速公路濃霧團霧高發路段和易結冰橋梁、路段的氣象條件監測設施安裝數量新增50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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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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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縣級公安交通指揮情報中心(指揮室)的建成比例達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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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縣市區轄區內過境里程達30公里以上的國省道,建設1個以上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點及其配套科技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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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按照平均每20公里一個點位的標準,建設國省道交通視頻監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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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國省道濃霧團霧高發路段和易結冰橋梁、路段的氣象條件監測設施安裝比例達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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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⑸市州轄區內國省道具備區間測速條件的,區間測速路段設置率達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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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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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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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根據資源消耗情況和業務需求變化,在二期基礎上擴展云計算中心規模,滿足三期大數據應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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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拓展數據共享渠道,豐富信息資源內容,提高共享程度;開展三期大數據應用系統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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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新建25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執法服務點及其配套科技信息設施;具備區間測速條件的高速公路,區間測速路段設置率達到100%;按平均每2公里一個點位的標準,完成全省已開通高速公路交通視頻監控和事件檢測系統建設;繼續完善道路險要位置和易堵路段警示、誘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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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高速公路濃霧團霧高發路段和易結冰橋梁、路段的氣象條件監測設施安裝數量新增50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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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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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縣級公安交通指揮情報中心(指揮室)的建成比例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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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按照平均每10公里一個點位的標準,完成國省道交通視頻監控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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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國省道濃霧團霧高發路段和易結冰橋梁、路段的氣象條件監測設施安裝比例達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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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市州轄區內國省道具備區間測速條件的,區間測速路段設置率達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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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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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統籌協調全省"道安監管云"建設工作,省直相關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和時限要求抓好落實。各市州、縣市政府要切實加強本地區"道安監管云"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道路交通安全整體規劃,統籌協調、系統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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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協調機制。建立省"道安監管云"建設協調機制,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牽頭,省公安廳(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省交通運輸廳(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局、省運管局)、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安監局、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湖南保監局等部門負責人共同參與,協調推進"道安監管云"建設有關工作。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日常工作,各部門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協調聯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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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確資金來源。根據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經省黨政系統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的省級建設項目,由省財政負責保障;屬于市州建設項目,由市州財政負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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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強化監督考核。省"道安監管云"建設工作納入《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對市州政府的考核指標范疇。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加強項目建設和綜合運用的督導檢查,切實推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服務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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