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評審批權限規定_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4-01-18

湖南航評審批權限規定,湖南省通航評價補充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范圍內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事項辦理,不斷提高審批效率和監管效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5號)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34號)等要求,結合我省航道管理工作實際,經研究,現就進一步規范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審核權限,壓實工作責任


(一)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規劃技術等級Ⅳ級及以上航道有關的建設項目、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或核準的涉及航道的建設項目及納入《湖南省湘資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規劃(2023-2027)》的采砂項目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


(二)市州交通運輸局按航道管理權限,負責除上述(一)點之外的其他與航道有關的建設項目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可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市縣兩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權限。另外,長沙市境內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權限按《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長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數字化轉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22〕15號)相關要求執行。


二、規范辦理程序,優化審批服務


(一)廳本級審核事項已公布辦事指南,按照審批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統一在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及省政務服務大廳交通建設窗口受理辦結,確保“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窗口統一出件”。


(二)各市州交通運輸局應盡快制定并公布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辦事指南,明確工作流程及崗位職責,依法依規受理申請,認真開展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并落實“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要求,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辦理,提升審批效率。


三、強化工作保障,依法依規審查


(一)各單位開展本轄區范圍內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過程中,應在“湖南省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查專家庫”中抽取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技術咨詢機構開展咨詢評審,相關咨詢審查費用按照“誰委托審核,誰付費”原則,納入本部門預算管理。


(二)各市州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檔案管理,按相關行政許可案卷要求做好資料歸檔整理,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督促建設項目所在水域負責航道現場管理的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意見中所提的相關要求監管到位。


(三)省廳將對各市州交通運輸部門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或未依法依規辦理審核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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