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橋梁隧道高邊坡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一、目的與適用范圍
(一)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環境條件復雜,施工組織實施困難,作業安全風險居高不下,一直以來是行業安全監管的重點環節。在施工階段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在工程實施前,開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能夠增強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范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風險,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這項工作也是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設計風險評估結果在施工階段的落實和深化。
(二)列入國家和地方基本建設計劃的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拆除、加固等高等級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項目,在施工階段,應按本通知要求,進行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其他公路工程項目,可參照執行。
二、評估范圍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范圍,可由各地根據工程建設條件、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當地工程建設經驗,并參考以下標準確定。
?(一)橋梁工程。?
1.多跨或跨徑大于40m的石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2.跨徑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橋,跨徑大于400m的斜拉橋,跨徑大于1000m的懸索橋;
3.墩高或凈空大于100m的橋梁工程;
4.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5.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橋梁工程。
(二)隧道工程。
1.穿越高地應力區、巖溶發育區、區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采空區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隧道,黃土地區、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2.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復雜的隧道工程;
3.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級圍巖連續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占隧道全長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4.連拱隧道和小凈距隧道工程;?
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6.隧道改擴建工程;
7.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三、評估方法
(一)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1.總體風險評估。橋梁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境條件、建設規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2.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梁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活動(或施工區段)作為評估對象,根據其作業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并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二)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項目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見附件)。
四、評估步驟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一)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項目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施工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
(二)確定專項風險評估范圍。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橋梁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三)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通過對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確定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采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生事故的概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四)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一)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原則上由項目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當被評估項目含多個合同段時,總體風險評估應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專項風險評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單位具體實施。當施工單位的施工經驗或能力不足時,可委托行業內安全評估機構承擔相關風險評估工作。
(二)評估工作負責人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并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三)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映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步驟、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域或節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避或者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六、實施要求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項目施工過程實施預警預控。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重大風險源的監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或復評估。
2.施工單位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測及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3.施工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4.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5.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視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測;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二)監理單位在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時,應同時審查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無風險評估報告,不得簽發開工令。工程開工后,監理單位應督查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情
況,并予以記錄。對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隱患應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核后應向建設單位報備。建設單位應對極高風險(Ⅳ級)的施工作業,組織專家或安全評估機構進行論證或復評估,提出降低風險的措施建議;當風險無法降低時,應及時調整設計、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四)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履行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應將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實施情況納入檢查范圍。對極高風險(Ⅳ級)的施工作業應切實加強重點督查。
(五)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六)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費用應在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公路橋梁隧道高邊坡施工安全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