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山東省高度重視城市建設與交通出行矛盾,專題發布了山東省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實施辦法,以做到山東省16個地級市開展城市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山東省轄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棗莊市、東營市、煙臺市、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濱州市、德州市、聊城市、臨沂市、菏澤市。以下由專業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服務單位華咨公司將山東交評實施辦法摘錄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目的和依據
? ? 為促進城市規劃建設與交通的協調發展,合理有效配置城市土地與空間資源,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有序、暢通,科學評價土地開發項目對城市交通的影響范圍及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修正)《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9〕9號)《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37-2012)《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標準》(CJJ/T 141-2010)等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 定義及原則
? ? 交通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響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交通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優化調整交通資源分配和布局,使土地利用與交通系統協調發展的方法與制度。交通影響評價應遵循交通引導和適應土地發展、集約使用土地、公共交通優先、以人為本的原則。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工作除應遵守本技術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 ? ?類型劃分? ?
? ? 交通影響評價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交通影響評價、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交通影響評價、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交通影響評價。
第四條? ? 適用范圍? ?
? ?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省城市范圍內規劃、建設項目的交通影響評價及相關活動。
第二章 管理部門職責
第五條? ? 管理部門職責? ?
? ? 各市明確牽頭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審批服務等部門按職責分工配合。
第三章 交通影響評價評審
第六條? ? 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評審
? ? 本階段交通影響評價辦法另行制定。
第七條? ? 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評審? ?
? ? 本階段交通影響評價辦法另行制定。
第八條? ? 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評審條件??
?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的交通影響評價:
? ? ?(1)住宅、商業、服務、辦公類建設項目,交通影響評價啟動閾值應符合表1 的規定。
注:①人口規模是指正在執行的城市和鎮總體規劃所確定的規劃期末城鎮人口規模;②建設項目的建筑面積,有建筑設計方案時按總建筑面積計算,否則按容積率建筑面積計算;③在同一欄中,人口規模越大、交通問題越復雜的城市和鎮,其閾值選取宜越低。
? ? (2)場館、園林和醫療類建設項目的啟動閾值應為:配建機動車停車泊位 100 個。
? ?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項目:
? ? ①單獨報建的學校類建設項目;
? ? ②交通生成量大的交通類建設項目;
? ? ③混合類的建設項目,其總建筑面積或指標達到其使用功能所含建設項目分類中任一類的啟動閾值。
? ? (4)化工園區建設項目、物流倉儲園區建設項目及本階段牽頭部門認為需要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的工業項目應當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 ? (5)本階段牽頭部門認為應當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的其它類和其他建設項目。
第九條? ? 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評審內容? ?
? ? 對項目影響范圍內路段及交叉口交通影響程度、交通組織管理、停車設施、出入口設置、公共交通設施、慢行交通設施等進行評價。
第十條? ? 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評審程序
? ? 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建設單位持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交通影響評價報告》向本階段牽頭部門提交評審申請,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報告技術審查和評審,并出具《評審意見書》,建設單位根據《評審意見書》修編后提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影響評價意見函》,并將總圖歸檔管理,審核不通過建設單位需再次修編后提交審核。
第十一條? ? 區域評估評審
? ? 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由政府統一組織區域交通影響評價。區域交通影響評價需對區域內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建筑后退紅線距離等技術控制指標和要求,以及研究區域內的交通設施布局、配置規模進行相關技術評估,同時對研究區域內的土地開發強度進行核算并給出相應的建議,實現交通對用地的反饋調節與引導。
? ? 區域交通影響評價報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技術審查。實施區域評估范圍內單體建設項目在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可簡化交通影響評價評審程序。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 ? ? ? ? ??
? ? 各階段交通影響評價報告的編制單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 ? 企業應具有交通影響評價相關資質,非企業機構應具有交通工程相關學科或交通工程相關業務范圍。
第十三條? ? ? ? ? ? ? ?
? ? 各階段交通影響評價報告技術審查和評審經費應從部門現有經費中統籌予以解決。
第十四條? ? ? ? ? ? ??
? ? 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準則和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技術準則由該階段牽頭部門組織制定,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準則和區域交通影響評價技術準則由山東省公安廳組織制定。
第十五條? ? ? ? ? ??
? ?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